证券代码:301565 证券简称:中仑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9
债券代码:123281 债券简称:中仑转债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23 人,代表股份 272,771,47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9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272,00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7.99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6 人,代表股份 771,0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 118 人,代表股份 771,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0.19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6 人,代表股份 771,0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928%。
(3)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编 提案名 表决分 表决结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码 称 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果
(股) (股) (股) (股)
《关于 总表决 272,62 99.947 140,50 0.0515 0.0007
使用部 情况 8,976 8% 0 % %
分闲置
募集资 其中,
金进行 中小股 628,97 81.528 140,50 18.211 0.2592
现金管 东的表 6 9% 0 8% %
理的议 决情况
案》
《关于 总表决 272,62 99.947 142,90 0.0524
使用闲 情况 8,576 6% 0 %
置自有
其中,
中小股 628,57 81.477 142,90 18.522
行委托 0 0% 0 0%
东的表 6 1% 0 9%
理财的
决情况
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姚继伟律师、刘家杰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意见。
特此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