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8 月 28 日(星期五)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 号数源科技大厦 18 楼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邱永平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1 人,代表股份 321,962,08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0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51,472,28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33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9 人,代表股份 70,489,8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064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8 人,代表股份 4,352,24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8 人,代表股份 4,352,2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597%。
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296,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26%;
反对1,5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6%;弃权
总数的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6,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6.2940%;弃权 8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叶菲、刘毅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发表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书。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