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5,607,064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9 月 3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7 号)同意,上海汇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共计 25,607,064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67,361,481 股。
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限售期(月)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定增精选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限售期(月)
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南弘
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晅瀚卓势
合计 25,607,064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 141,754,417
股变更为 167,361,481 股。
予限制性股票的 128 名激励对象中,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
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为 167,193,381 股。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予限制性股票的 118 名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
励对象资格,有 3 名激励对象的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低于预期”(当
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70%),有 2 名激励对象的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
合格”(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0%),公司已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2,93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由 167,193,381 股变更为 167,110,451 股,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配股、送红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的 15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
让。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前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持有限售股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剩余限售股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占公司总股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
成定增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限售股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剩余限售股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占公司总股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
基金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金(有限合伙)
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资基金
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
司
合计 25,607,064 15.32 25,607,064 0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25,607,064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前 变动数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703,984 16.58 -25,607,064 2,096,920 1.25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9,406,467 83.42 25,607,064 165,013,531 98.75
合计 167,110,451 100 0 167,110,451 100
注: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并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汇得科技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及持
续督导的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一)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四)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汇得科技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股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