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20 号》(财会〔2026〕7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
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会〔2026〕7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
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
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20 号》(财会〔2026〕7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
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
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本次执行新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