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72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年08月2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136 人 , 代 表 的 公 司 股 份 数 为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2人,代表的公司股份数
为123,413,8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15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4人,代表的公司股份数为2,506,632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6125%。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4人,代表的公司股份数为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0人,代表的公司股份数
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4人,代表的公司股份数为2,506,632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612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线上形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852,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438,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34%;反对59,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75%;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1%。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才能通过。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