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61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
是否在前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的担保余额
被担保人名称 期预计额 是否有反
金额 (含本次担保
度内 担保
金额)
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江爱旭”)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亿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特别风险提示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因日常经营需要,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
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3.3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爱旭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2.5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6 年 5 月 20 日
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确定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上限为 362.00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签署的 5.80 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公
司为其他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53.02 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
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仍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总额度 362.00
亿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间接持股 96.78%
法定代表人 谢俊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MA28EYNM36
成立时间 2016 年 12 月 20 日
注册地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 655 号(一照多址)
注册资本 596,374.3676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经营范围
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亿元)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8.11 269.61
负债总额 179.88 203.22
资产净额 58.23 66.39
营业收入 38.10 125.55
净利润 -8.27 -14.31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
容如下: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债务人: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
费用。
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条款为准。
(二)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
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债务人: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
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
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等)。
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开
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因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未提供同比例
担保或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将有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授权的担保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法人主体
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签署的 5.80 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公
司为其他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额为 253.02 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
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492.42%。其中,在上述担保余额项下实际债务余额为 143.32 亿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