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6 证券简称:日月明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88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76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208,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6%,最高成交价为 25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24.5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183,90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
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适时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