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6-028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
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 141,4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 3.500000 元(含
税),合计派送现金人民币 4,949.00 万元。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案一致。
案公布后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1,4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1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7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0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铭科精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自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红利、送红股、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公司回购股
份的价格上限将由 30.00 元/股(含)调整为 29.65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0.00 元/股-现金分红 0.35 元/股=29.65 元/
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6 月 17 日(除息日)起生效。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蔡玲莉
咨询电话:0769-38899778-8888
咨询邮箱:winstech_19@winstechfield.com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