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6-040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14 人
?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4.18 万股
? 本次拟归属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33 元/股(调整后)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荣天宇”或“公司”)
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
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拟授予限制性
激励对象姓名 职务 草案公告日股
票数量(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
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1,290,000 86.58% 0.92%
励的其他人员(14 人)
预留部分 200,000 13.42% 0.14%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合计
注: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
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首次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属期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首次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属期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
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预留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属期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属期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第三个归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的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预留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属期 授予之日起 2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7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属期 授予之日起 39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
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作废失效。
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根
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2、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30%
以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基数,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26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2] ≥10%;2、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30%
[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
润增长率+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增长率)/2] ≥1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26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2027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3] ≥10%;2、[(2025 年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年 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
+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增长率+2027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增长率)/3] ≥15%
注 1:上述“营业收入”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系相较于 2026 年度数据。
入复合增长率均值为 13.76%,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为 16.31%,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年均增长率为 13.91%,考虑到行业竞争的严峻性及公司内部严格执行成本管理、落实降本增效,
基于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环境以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的考量,上述业务指标的设定充分考量了公司自身发展
状况与行业状况,具有合理性。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
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26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2] ≥10%;2、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 50%
[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
润增长率+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增长率)/2] ≥1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26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2027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3] ≥10%;2、[(2025 年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 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
+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增长率+2027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增长率)/3] ≥15%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各归属
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的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
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
B、C 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可
归属比例:
个人年度考核标准 A B 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见。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异议。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30)。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授予
相关事项的意见。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
以及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议
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
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以及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及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
况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
的授予价格,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9.23 元/股调整为 9.06 元/股。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
规定,公司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后,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9.06 元/股调整为 6.33 元/股,授
予数量由 1,490,000 股调整为 2,086,000 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
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激
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条
件的 14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
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6 月 5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于 2026 年 6 月 5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三)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符合归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符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属任职期限的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根据考核指标每年 2025 年度审计报告、2024 年度
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的限制 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归属于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对应考 9,130.49 万元,较 2024 年增长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核年度 了 20.39%,符合公司层面业绩
第一个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考核要求。
归属期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15%
注:上述“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指
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的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
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 三个档次,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
的可归属比例: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个人年度考核 计划首次授予的 14 名激励对
A B C
标准 象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
个人层面归属 果均为“A”,对应本期个人
比例 层面归属比例均为 10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
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4 名,可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4.18 万股,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统一办理归
属及相关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
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处理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不存在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
的情形。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本次可归属股
本次归属前已获
本次可归属限制 票数量占已获
激励对象姓名 职务 授限制性股票数
性股票数量(股) 授限制性股票
量(股)
数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
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1,806,000 541,800 30%
励的其他人员(14 人)
合计 1,806,000 541,800 30%
注: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
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
划》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归属的 14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14 名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
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
六、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
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
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
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记完成后(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
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
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
本次调整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6 年 6 月 5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人数、
归属数量安排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津荣天宇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项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及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
及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调整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