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6-04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布雷博(Brembo)是全球制动领域的创新引领者,致力于为乘用车及赛车提供
高性能制动解决方案。随着高阶自动驾驶和底盘智能化的快速发展,为抢占国内智
能制动增长赛道,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华翔”)
与布雷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布雷博股份”)及布雷博(南京)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京布雷博”)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签署了《股东协议》,拟在中国设立
两家合资公司(合资公司一和合资公司二),共同致力于智能底盘相关产品在中国的
本地化产业落地与规模化应用。
合资公司一注册资本为 1 亿元人民币,其中南京布雷博出资 5,100 万元,占比
其中公司出资 2,550 万元,占比 51%,南京布雷博出资 2,450 万元,占比 49%。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长决策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资方情况
Ltd.,简称“南京布雷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728375219C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技术开发区西京路 2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董事会公告
法定代表人:Aleksandar Iliev Gramatikov
注册资本:7,234.948 万美元
股东结构:Brembo N.V.持有 100%股权
主营业务:开发、制造、加工制动系统产品及其零部件和汽车用精铸、精锻毛
坯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有关售后服务,以及上述同类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布雷博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
荷兰商会注册号:93710054
注册地址:荷兰阿姆斯特丹
企业类型: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Matteo Tiraboschi
注册资本:8,825,662.61 欧元(截至公告披露日)
股东结构:NUOVA FOURB S.R.L.持股 53.56%;BREMBO N.V.(TREASURY SHARES)
持股 4.73%。
实际控制人:NUOVA FOURB S.R.L.
主营业务:机动车其他零件及配件生产、其他非金属矿产品(未分类)生产、
技术测试和分析、有关自然科学和工程的其他研发和实验性开发
布雷博股份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资公司基本情况(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信息为准)
Auto Parts Co., Ltd.)
董事会公告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园区 C 区长兴路 525 号
合资期限:30 年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合计 100% 1亿
主营业务:生产电子机械制动(EMB)及相关产品
Auto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晓群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白杨路 1160 号
合资期限:30 年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合计 100% 5000 万
主营业务:面向中国市场销售 EMB 产品
(二)股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布雷博股份公司(Brembo N.V.)
乙方:布雷博(南京)制动系统有限公司(Brembo (Nanjing) Brake Systems
Co., Ltd.)
董事会公告
丙方: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各方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两家合资公司,遵循双方各自适用会计准则,合
资公司一由南京布雷博实现并表管控,合资公司二由宁波华翔实现并表管控。具体
信息如下:
(1)股东会
两家合资企业均设立股东会,根据股东协议、合资协议、章程及适用法律行使
权力并履行职责。
(2)董事会
各合资公司董事会均由 5 名董事组成。合资公司一由南京布雷博提名 3 名,宁
波华翔提名 2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南京布雷博提名的董事其中 1 名担任;
合资公司二由宁波华翔提名 3 名,南京布雷博提名 2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
宁波华翔提名的董事其中 1 名担任。
董事会会议必须有双方各派至少 1 名董事出席,方为有效。
(3)指导委员会
设立独立于两家合资企业内部治理体系的指导委员会,双方委派同等数量人员
组成,统筹协调两家企业合作事宜,化解股东经营分歧。
合资公司的股东可提前 10 个工作日申请获取经营、财务、质量、客户信息;每
年可自费审计 1 次。
自两家合资企业成立日起满 5 年内为股权锁定期,锁定期内各方不得向任何第
三方(含自身关联企业)出让所持合资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
为保护全体投资方利益,签约各方及旗下关联方均不得直接、间接开展违规竞
业行为。
完成欧盟及中国境内反垄断审查(如适用)审批,双方获得必要内部批准、营
董事会公告
业执照与资本金账户开立、首期出资到位。
因股东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
依据其届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新加坡进行仲裁,并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在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智能驾驶产业化提速的背景下,线控制动赛道
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拟与布雷博组建合资公司,依托其成熟底盘制动核心技术,
同时发挥公司在精密制造、客户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共同深耕国内乘用车线控制动
领域,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布局、开辟新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智能底
盘及制动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合资事宜尚需欧盟及中国境内反垄断(如适用)审查通过,存在一定审批
风险;汽车行业面临周期波动、市场竞争加剧,整车厂订单落地或不及预期;合资
公司运营可能出现原材料价格波动、产能释放缓慢等情形,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跟进合资公司经营进展,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
制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成立合资公司将补齐公司
线控制动业务短板,丰富产品矩阵。若项目顺利投产并达成预期效益,将助力公司
抢占国内乘用车智能制动市场,增厚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