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5 证券简称:九典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23223 债券简称:九典转02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
道1号)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志宏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362%。
①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其中1人通过网络投票),代表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2人,代表68,060,7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3.7744%。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87人,代
表股份5,459,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9%。
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35,872,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840%;反对 898,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5%;
弃权 8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474,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516%;反对 898,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659%;弃权 8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25%。
议案 2.00《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35,984,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314%;反对 816,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8%;
弃权 5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586,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085%;反对 816,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566%;弃权 5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49%。
议案 3.00《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35,938,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119%;反对 843,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3%;
弃权 7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540,4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641%;反对 843,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585%;弃权 7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74%。
议案 4.0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35,750,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326%;反对 1,026,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52,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225%;反对 1,026,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957%;弃权 8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8%。
议案 5.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35,923,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056%;反对 836,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0%;
弃权 9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525,3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876%;反对 836,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138%;弃权 9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87%。
议案 6.0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35,767,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397%;反对 929,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23%;
弃权 16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69,3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302%;反对 929,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209%;弃权 16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89%。
议案 7.00《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1,358,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459%;反对 950,4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19%;
弃权 14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64,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350%;反对 950,4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092%;弃权 14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59%。
上述议案中,议案 4.00、议案 5.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志怡、徐樱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