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6-016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一会议室。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0 人,代表股份 123,919,6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91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20,667,2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39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41 人,代表股份 3,252,4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2 人,代表股份 3,252,5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2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1 人,代表股份 3,252,4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515,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737% ;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8,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665%;反
对 3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8%;弃权 8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751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96,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588% ;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9,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008%;反
对 3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4%;弃权 10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26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511,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7%;反对 32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16%;弃权 8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4,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527%;反
对 32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7%;弃权 8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579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514,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730% ;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7,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419%;反
对 3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49%;弃权 9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773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512,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712% ;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5,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712%;反
对 3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71%;弃权 9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791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007,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02%;反对 3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7%;弃权 8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6,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235%;反
对 3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6%;弃权 8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7210%。
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陈明平先生在福建亿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构成关联股
东。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陈明平先生依法回避表决,未参与本次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513,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720% ;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6,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050%;反
对 3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2%;弃权 8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714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55,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216%;反对 3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29%;弃权 10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7,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033%;反
对 3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114%;弃权 10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852%。
本议案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关联股东鲁峰先生、陈明平先生、万孝
雄先生、李惠钦女士依法回避表决,未参与本次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512,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716% ;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5,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896%;反
对 3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71%;弃权 9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773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更名为〈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75,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412% ;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07,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305%;反
对 3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227%;弃权 10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246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