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27022 债券简称:恒逸转债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11.88 元/股),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将会触发《恒
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于触发条件
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
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
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及时关注公司后
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证监许可[2020]522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二)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1027 号”文同意,公司 200,000 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
逸转债”,债券代码“127022”。
(三)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4 月 22 日)起至
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10 月 15 日)止。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
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股份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股本。该分红方案于 2021 年 7 月 6 日除权。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
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7 月 6 日起由原来的 11.50 元/股调整为 11.20 元/股。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股份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股本。该分红方案于 2022 年 7 月 7 日除权。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
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7 月 7 日起由原来的 11.20 元/股调整为 11.00 元/股。
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
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起由原来的 11.00 元/股调整为 10.91 元/股。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逸转债”
转股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可转
债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起由原来的 10.91
元/股调整为 9.20 元/股。
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
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起由原来的 9.20 元/股调整为 9.15 元/股。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 63,703,752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
认,公司本次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办理完成。根据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起由原来的 9.15 元/股调
整为 9.14 元/股。
(五)回售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 月 3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 70%,且“恒逸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
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恒逸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本次回售
申报期为在 2025 年 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2 月 7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售申报汇总表》, (债券代码:127022)
“恒逸转债”
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0 张,回售金额为 0 元(含息、税)。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恒逸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
“恒逸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三、关于预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具体说明
不低于“恒逸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11.88 元/股)。
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将触发“恒逸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若触发有
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
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
触发“恒逸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恒逸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
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