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9 证券简称:恒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债券代码:123256 债券简称:恒帅转债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实施进展暨
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国梅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玉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国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玉米
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玉米”)计划在上述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17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83%),其中,通过集
中竞价减持的股份不超过 1,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通过大宗交
易减持的股份比例不超过 2,05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3%)。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获悉上述股东在 2026 年 2 月 12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共计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74.14%减少至 73.96%,
股份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宁波恒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民权路 20 号 20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俞国梅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宁波玉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 336 号 1022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2 月 12 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国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玉
米因自身资金需求,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 20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权益变动过程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由 74.14%减少至 73.96%,权益变动触 1%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恒帅股份 股票代码 300969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宁波玉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俞国梅女士 11.72 0.10
合 计 20.66 0.1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 总 股 本 股 数 ( 万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001.54 53.58 6,001.54 53.58
其中:无限售条
恒帅投资 1,500.38 13.40 1,500.38 13.4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01.15 40.18 4,501.15 40.18
合计持有股份 2,000.51 17.86 1,988.79 17.76
其中:无限售条
俞国梅 500.13 4.47 488.41 4.36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00.38 13.40 1,500.38 13.40
合计持有股份 301.95 2.7 293.01 2.62
其中:无限售条
宁波玉米 129.46 1.16 120.52 1.08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2.49 1.54 172.49 1.54
合计持有股份 8,304.00 74.14 8,283.34 73.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29.97 19.02 2,109.31 18.84
有限售条件股份 6,174.03 55.12 6,174.03 55.12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编号:2026-005)。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
计划
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
《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是□ 否?
法律、行政法规、部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的股份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
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特此公告。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