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科曙光 股票代码:603019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Dawning Information Industry Co., Ltd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大街 15 号 1-3 层)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
二〇二六年二月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公司声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说明,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债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债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
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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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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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预案中,除非另有特殊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中科曙光、公司、上市公
指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司、发行人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发行、本次发行 指
司债券的行为
董事会 指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 指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公司章程》 指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本预案 指
司债券预案
募集说明书、可转债募集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指
说明书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9 月
最近三年 指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
报告期末 指 2025 年 9 月 30 日
报告期各期末 指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预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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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债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经对
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要求,并逐项自查,认为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债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
该等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
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
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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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
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债
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
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
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
项,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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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
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5)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
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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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此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
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
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方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
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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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相关公
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
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指转股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持有人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
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
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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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
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
可转债: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
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
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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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
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
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
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
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
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在
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
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
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
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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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
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
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依照其所持有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遵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约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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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
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债券受托管理人依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所从事的受托管理行为的法律后
果,由本次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受托管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
权终止后所从事的行为,未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追认的,不对全体债券持有人
发生效力,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自行承担其后果及责任;
(6)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他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的活动;
(7)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公司启动诉讼、仲裁、申
请财产保全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债券持有人应当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各类保证金、担保费,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因按债券持
有人要求采取的相关行动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或支出),不得要求债券受托管理
人为其先行垫付;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
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
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本次可转债本息;
(5)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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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或者依
法进入破产程序;
(6)担保人(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
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
(9)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
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
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召集会议具
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持有人;
(3)可转债受托管理人;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有人会议规则的所有规定并接受其约束。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0 万
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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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800,000.00 800,0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
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
决。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
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
调整。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九)评级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
级。
(二十)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
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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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6666 号、信会师报字[2024]
第 ZG16666 号和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088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非经特别说明,本预案均以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9 月合
并财务报表口径数据为基础。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4,131.69 651,682.41 719,333.63 615,508.33
应收票据 7,504.23 7,545.22 15,442.57 -
应收账款 229,133.46 226,842.28 252,898.22 279,484.62
应收款项融资 678.66 12,397.22 6,165.42 5,244.95
预付款项 33,942.22 22,873.20 13,716.12 42,335.18
其他应收款 16,853.62 5,928.70 7,666.90 17,208.98
存货 323,136.04 385,852.81 343,000.14 637,940.34
合同资产 505.88 2,393.98 4,472.00 1,200.4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50.90 82,860.35 -
其他流动资产 292,298.07 82,104.73 47,365.98 83,122.84
流动资产合计 1,288,183.87 1,398,671.45 1,492,921.32 1,682,045.68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802,398.66 755,891.93 690,921.38 639,500.5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343.63 9,677.40 9,551.40 360.33
固定资产 279,039.86 285,388.83 229,093.67 219,827.76
在建工程 96,704.71 74,887.31 57,011.30 29,070.57
使用权资产 1,285.18 3,826.36 5,837.83 3,321.76
无形资产 383,659.93 408,205.27 431,709.31 158,9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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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开发支出 - - - 163,720.40
商誉 8,215.91 7,646.31 7,407.93 7,284.72
长期待摊费用 5,222.54 6,023.10 5,601.72 3,483.5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756.08 15,991.37 14,957.33 14,874.33
其他非流动资产 805,194.64 695,539.82 216,532.67 258,617.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10,821.12 2,263,077.71 1,668,624.54 1,499,008.69
资产总计 3,699,004.99 3,661,749.16 3,161,545.85 3,181,054.3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943.75 2,200.00 16,010.56 28,756.33
应付票据 - 84,000.00 13,325.00 49,659.91
应付账款 311,330.61 238,843.49 203,540.68 194,977.95
预收款项 400.10 400.10 400.10 400.10
合同负债 137,047.20 95,032.44 56,724.67 225,853.63
应付职工薪酬 7,520.29 27,379.00 27,681.15 23,568.33
应交税费 12,363.51 14,049.77 24,671.69 25,181.51
其他应付款 4,325.64 8,528.03 15,107.97 22,373.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561.71 77,212.59 128,604.08 57,724.25
其他流动负债 15,798.35 10,989.98 12,867.14 3,125.19
流动负债合计 539,291.16 558,635.39 498,933.02 631,620.6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768.18 9,824.24 127,513.24 148,433.24
租赁负债 502.30 2,609.95 3,737.83 1,594.92
长期应付款 843,329.69 830,013.96 392,716.52 404,837.08
预计负债 12,042.13 8,686.82 8,776.13 6,665.45
递延收益 101,268.98 113,855.15 158,201.75 189,329.85
递延所得税负债 450.19 611.74 953.50 2,201.77
其他非流动负债 1,603.57 4,827.06 22,635.08 22,338.91
非流动负债合计 964,965.03 970,428.92 714,534.05 775,401.22
负债合计 1,504,256.19 1,529,064.30 1,213,467.07 1,407,021.83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46,311.58 146,320.38 146,357.90 146,401.40
资本公积 1,124,865.04 1,122,263.60 1,118,599.69 1,100,431.50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
减:库存股 3,551.45 9,581.11 14,784.64 19,139.80
其他综合收益 2,267.45 1,944.24 1,823.55 840.61
盈余公积 73,172.24 73,172.24 49,224.66 35,299.18
未分配利润 763,349.27 706,090.10 563,768.26 437,883.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106,414.13 2,040,209.46 1,864,989.42 1,701,716.75
少数股东权益 88,334.66 92,475.40 83,089.37 72,315.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94,748.80 2,132,684.85 1,948,078.79 1,774,032.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699,004.99 3,661,749.16 3,161,545.85 3,181,054.37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882,022.02 1,314,768.51 1,435,265.82 1,300,795.52
其中:营业收入 882,022.02 1,314,768.51 1,435,265.82 1,300,795.52
二、营业总成本 838,718.93 1,173,511.26 1,291,822.84 1,158,104.14
其中:营业成本 666,337.99 931,366.40 1,058,353.52 959,176.70
税金及附加 4,837.08 5,641.48 5,303.14 5,388.87
销售费用 48,556.53 77,295.98 75,133.21 61,971.74
管理费用 26,376.25 35,292.32 29,437.01 30,954.76
研发费用 97,389.27 129,225.14 131,626.43 110,546.23
财务费用 -4,778.20 -5,310.06 -8,030.47 -9,934.16
其中:利息费用 1,148.09 5,913.55 6,570.02 5,744.96
利息收入 6,581.14 10,801.20 14,251.39 13,012.70
加:其他收益 18,421.35 54,385.40 55,508.58 42,706.9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4,597.30 56,312.32 36,063.78 24,805.3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8,240.54 -9,692.96 -8,814.09 -7,253.03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2,514.24 -13,691.62 -8,566.82 -12,824.50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填列)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加:营业外收入 587.17 1,467.47 1,252.44 1,174.09
减:营业外支出 1,505.84 1,141.42 895.45 1,084.7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3,155.84 29,714.38 30,120.63 28,851.2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4,389.18 8,227.67 4,200.24 7,286.95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50.76 160.86 1,598.10 288.98
七、综合收益总额 92,772.94 199,503.75 189,388.40 162,006.4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4,161.63 8,267.84 4,815.39 7,286.95
益总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87,755.61 1,502,080.32 1,483,536.13 1,300,349.15
收到的税费返还 837.78 1,754.01 1,763.00 7,145.7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88,657.97 831,048.63 118,608.55 134,579.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77,251.36 2,334,882.96 1,603,907.68 1,442,074.8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44,264.46 815,785.96 863,682.83 1,065,302.5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92,440.28 243,341.99 160,492.81 126,331.23
支付的各项税费 46,440.41 60,916.62 57,110.36 46,281.5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23,674.16 942,656.81 171,638.87 91,671.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06,819.31 2,062,701.38 1,252,924.86 1,329,587.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567.96 272,181.58 350,982.81 112,487.7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62.18 59.41 13,782.70 26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157.29 8,840.92 3,392.32 1,826.65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86.08 12.24 51,123.1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449.18 15,762.99 17,302.98 53,264.5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314.51 31,456.06 13,445.40 793.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364.40 26,544.66 182.33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27.10 - 37,3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992.09 147,791.81 230,325.81 306,607.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542.91 -132,028.82 -213,022.83 -253,342.9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60.00 5,635.88 29,874.26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3,860.00 5,635.88 28,139.21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8,814.53 2,200.00 141,004.00 194,478.9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907.79 3,000.00 - 4,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722.32 9,060.00 146,639.88 228,353.2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6,772.86 195,012.31 104,159.65 86,113.9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9.87 6,404.71 5,307.44 13,499.5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0,593.02 234,799.67 161,348.21 132,686.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870.70 -225,739.67 -14,708.33 95,666.2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942.21 645.42 471.05 3,173.56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0,923.77 -84,941.50 123,722.71 -42,015.2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6,574.23 711,515.73 587,793.02 629,808.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5,650.46 626,574.23 711,515.73 587,793.02
(二)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取得方式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取得方式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取得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变动情况 取得方式 变化期间
曙光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新增 投资设立
曙光信息产业(上海)有限公司 新增 投资设立
湖北华海通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宁夏曙光云计算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曙光信息产业(河南)有限公司 新增 投资设立
曙光信息产业(河北)有限公司 新增 投资设立
曙光数创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投资设立
曙光天玑数据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新增 投资设立 2024 年度
中科曙光信息产业(山东)有限公司 新增 投资设立
中科曙光信息产业(上海)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某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曙光信息科技(宁波)有限公司 新增 投资设立
中科曙光信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新增 原二级子公司分立
佛山市顺德合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潍坊曙光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中科曙光(重庆)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新增 投资设立
湖南中科曙光信息有限公司 新增 投资设立
中科曙光信息技术(重庆)有限公司 新增 投资设立
六安城市云计算中心有限公司 新增 投资设立 2022 年度
泉州中科曙光云计算有限公司 新增 投资设立
曙光信息产业(山西)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科天玑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子公司名称 变动情况 取得方式 变化期间
甘肃中科曙光先进计算有限公司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三)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流动比率(倍) 2.39 2.50 2.99 2.66
速动比率(倍) 1.79 1.81 2.30 1.65
资产负债率(合并) 40.67% 41.76% 38.38% 44.23%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33 4.77 4.88 4.77
存货周转率(次) 2.43 2.48 2.10 1.5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89 1.86 2.40 0.77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2.57 4.28 4.86 4.01
注: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除另有说明,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期间
(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 2024 年 9.81% 1.31 1.31
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2023 年 10.30% 1.26 1.25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2024 年 7.04% 0.94 0.94
普通股股东的 2023 年 7.06% 0.88 0.87
净利润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4,131.69 10.38% 651,682.41 17.80% 719,333.63 22.75% 615,508.33 19.35%
应收票据 7,504.23 0.20% 7,545.22 0.21% 15,442.57 0.49% - -
应收账款 229,133.46 6.19% 226,842.28 6.19% 252,898.22 8.00% 279,484.62 8.79%
应收款项融资 678.66 0.02% 12,397.22 0.34% 6,165.42 0.20% 5,244.95 0.16%
预付款项 33,942.22 0.92% 22,873.20 0.62% 13,716.12 0.43% 42,335.18 1.33%
其他应收款 16,853.62 0.46% 5,928.70 0.16% 7,666.90 0.24% 17,208.98 0.54%
存货 323,136.04 8.74% 385,852.81 10.54% 343,000.14 10.85% 637,940.34 20.05%
合同资产 505.88 0.01% 2,393.98 0.07% 4,472.00 0.14% 1,200.45 0.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1,050.90 0.03% 82,860.35 2.62% - -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92,298.07 7.90% 82,104.73 2.24% 47,365.98 1.50% 83,122.84 2.61%
流动资产合计 1,288,183.87 34.83% 1,398,671.45 38.20% 1,492,921.32 47.22% 1,682,045.68 52.88%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802,398.66 21.69% 755,891.93 20.64% 690,921.38 21.85% 639,500.58 20.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343.63 0.28% 9,677.40 0.26% 9,551.40 0.30% 360.33 0.01%
固定资产 279,039.86 7.54% 285,388.83 7.79% 229,093.67 7.25% 219,827.76 6.91%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在建工程 96,704.71 2.61% 74,887.31 2.05% 57,011.30 1.80% 29,070.57 0.91%
使用权资产 1,285.18 0.03% 3,826.36 0.10% 5,837.83 0.18% 3,321.76 0.10%
无形资产 383,659.93 10.37% 408,205.27 11.15% 431,709.31 13.66% 158,947.35 5.00%
开发支出 - - - - - - 163,720.40 5.15%
商誉 8,215.91 0.22% 7,646.31 0.21% 7,407.93 0.23% 7,284.72 0.23%
长期待摊费用 5,222.54 0.14% 6,023.10 0.16% 5,601.72 0.18% 3,483.59 0.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756.08 0.51% 15,991.37 0.44% 14,957.33 0.47% 14,874.33 0.47%
其他非流动资产 805,194.64 21.77% 695,539.82 18.99% 216,532.67 6.85% 258,617.30 8.13%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10,821.12 65.17% 2,263,077.71 61.80% 1,668,624.54 52.78% 1,499,008.69 47.12%
资产总计 3,699,004.99 100.00% 3,661,749.16 100.00% 3,161,545.85 100.00% 3,181,054.3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3,181,054.37 万元、3,161,545.85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1,682,045.68 万元、1,492,921.32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499,008.69 万元、1,668,624.54 万
元、2,263,077.71 万元及 2,410,821.1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7.12%、
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为主。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943.75 1.53% 2,200.00 0.14% 16,010.56 1.32% 28,756.33 2.04%
应付票据 - - 84,000.00 5.49% 13,325.00 1.10% 49,659.91 3.53%
应付账款 311,330.61 20.70% 238,843.49 15.62% 203,540.68 16.77% 194,977.95 13.86%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预收款项 400.10 0.03% 400.10 0.03% 400.10 0.03% 400.10 0.03%
合同负债 137,047.20 9.11% 95,032.44 6.22% 56,724.67 4.67% 225,853.63 16.05%
应付职工薪酬 7,520.29 0.50% 27,379.00 1.79% 27,681.15 2.28% 23,568.33 1.68%
应交税费 12,363.51 0.82% 14,049.77 0.92% 24,671.69 2.03% 25,181.51 1.79%
其他应付款 4,325.64 0.29% 8,528.03 0.56% 15,107.97 1.25% 22,373.40 1.59%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5,798.35 1.05% 10,989.98 0.72% 12,867.14 1.06% 3,125.19 0.22%
流动负债合计 539,291.16 35.85% 558,635.39 36.53% 498,933.02 41.12% 631,620.61 44.8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768.18 0.38% 9,824.24 0.64% 127,513.24 10.51% 148,433.24 10.55%
租赁负债 502.30 0.03% 2,609.95 0.17% 3,737.83 0.31% 1,594.92 0.11%
长期应付款 843,329.69 56.06% 830,013.96 54.28% 392,716.52 32.36% 404,837.08 28.77%
预计负债 12,042.13 0.80% 8,686.82 0.57% 8,776.13 0.72% 6,665.45 0.47%
递延所得税负债 450.19 0.03% 611.74 0.04% 953.50 0.08% 2,201.77 0.16%
递延收益 101,268.98 6.73% 113,855.15 7.45% 158,201.75 13.04% 189,329.85 13.46%
其他非流动负债 1,603.57 0.11% 4,827.06 0.32% 22,635.08 1.87% 22,338.91 1.59%
非流动负债合计 964,965.03 64.15% 970,428.92 63.47% 714,534.05 58.88% 775,401.22 55.11%
负债合计 1,504,256.19 100.00% 1,529,064.30 100.00% 1,213,467.07 100.00% 1,407,021.8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407,021.83 万元、1,213,467.07 万元、
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等,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5.11%、58.88%、
负债等。
(3)偿债及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财务指标
流动比率(倍) 2.39 2.50 2.99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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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动比率(倍) 1.79 1.81 2.30 1.65
资产负债率(合并) 40.67% 41.76% 38.38% 44.23%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4.23%、38.38%、41.76%和 40.76%,
整体处于较低水平,偿债能力较强。流动比率分别为 2.66、2.99、2.50 及 2.39,
速动比率分别为 1.65、2.30、1.81 及 1.79。
收入导致合同负债减少,从而负债总额下降所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上升,
主要系应付票据、合同负债的减少导致整体流动负债减少幅度高于流动资产。
负债增加,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由于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合同
负债的增加导致整体流动负债增速高于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有关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33 4.77 4.88 4.77
存货周转率(次/年) 2.43 2.48 2.10 1.51
注:2025 年 1-9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进行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77、4.88、4.77 及 4.33,基本保
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51、2.10、2.48 及 2.43,存货管理能
力逐步改善,主要系公司优化供应链协同管理、加强需求预测、调整生产和销售
策略取得成效所致。
(4)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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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882,022.02 1,314,768.51 1,435,265.82 1,300,795.52
利润总额 105,378.01 229,057.27 217,910.94 190,568.71
净利润 92,222.17 199,342.89 187,790.31 161,717.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6,611.36 191,115.23 183,590.07 154,430.49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300,795.52 万元、1,435,265.82 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54,430.49 万
元、183,590.07 万元、191,115.23 万元和 96,611.36 万元,净利润保持增长趋势。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0 万
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800,000.00 800,0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
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
决。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
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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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现金分红与全面风险管
理工作,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
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重对股东稳定、合理的回报;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制定和修改过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审计委
员会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未发生较大不利变化;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度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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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时,需经公司股东会以特
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五)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
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
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
形参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
之和。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和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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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并形成决议。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
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2)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审议批
准;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
半数通过。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
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
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
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3)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可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
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
话沟通、筹划股东接待日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因前述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
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提
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
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并在股东会提案中详细论证说明未分红的原因及留
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
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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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
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
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二)当相关的法律法规、股东对利润分配的要求和意愿、公司的经营状况、
经营环境和经营能力以及其他影响利润分配政策的重要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或
者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程序
(1)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理由,形
成书面论证报告。
(2)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应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并形成决议。
(3)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
议召开股东会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政策制定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应当由出席
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会除现场会
议投票外,公司还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一百七十一条 在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下,公司应着眼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综合考虑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股东要
求和意愿、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的利
润分配目标和股东的利润分配预期。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由董事会制定及修改。董事会审议有关公司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制定和修改的议案,需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予以披
露。”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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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分红 分红 分红金额
分红类型 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回购情况
所属年度 实施年度 (含税)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
税),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金红利 32,208.31 万元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
税),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半年度利润分配 2023 11,708.63
金红利 11,708.63 万元
当年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
现金回购股份注 2023 1,788.60
式回购股份,合计金额 1,788.60 万元
税),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年度利润分配 2024 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 24,867.51
份 784,041 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
的股数为 1,462,794,933 股,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 24,867.51 万元
当年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
注
现金回购股份
式回购股份,合计金额 1,211.05 万元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 元(含
税),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年度利润分配 2025 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 39,485.33
份 784,041 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
的股数为 1,462,419,743 股,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 39,485.33 万元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
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111,269.43 万元,占最近三年实
现 的合并 报表归属于 母 公司所 有者的 年均净利润 176,378.60 万元的 比例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40,696.38 38,364.74 32,208.3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1,115.23 183,590.07 154,430.49
累计未分配利润(母公司) 510,232.41 298,487.73 217,059.19
现金分红/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29% 20.90% 20.86%
现金分红/累计未分配利润 7.98% 12.85% 14.8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111,269.43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6,378.6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09%
注:各年现金分红金额包括以现金方式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以及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
公司最近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累计未分配利润的
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176,378.60 万元的 63.09%,公司的利
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141 号)、《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
金[2017]427 号),并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等,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被列入一般失信企业、海关失信企业等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亦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失信行为。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外,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再融资计划,
公司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
融资计划”。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