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6 19: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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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8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
   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租赁)签订《融
    资租赁框架协议》,三峡租赁向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每年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新增融资租赁业务
    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每年发生融资租赁费用不超
    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以前年度提取的存量融资租赁本金
    产生的租赁费用)。预计 2026 年至《融资租赁框架协议》
    签订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三峡租赁发生的融资租
    赁业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8 亿元。
  ? 公司本次预计与三峡租赁发生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金
    额不超过 18 亿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三峡租赁
    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
   遵循公开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
   此对关联法人产生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与三峡租赁签订《融资租
赁框架协议》,三峡租赁向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每年向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新增融资租赁业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障 2026 年内公司与三峡租赁业务有序开展,预计至《融资租赁
框架协议》签订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三峡租赁发生的融
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8 亿元。
  三峡租赁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三峡集团)控股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三峡资本)的控股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三峡租赁为公司的关
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议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金额及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
议通过《关于预计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及签订
<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朱承军、刘姿、李
秀峰、关献忠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该议案。
  公司本次预计与三峡租赁发生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金额
不超过 18 亿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三峡租赁签订《融
资租赁框架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三峡租赁是公司控股股东三峡集团控股子公司三峡资本的
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情形,为
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AK7U1T
  成立时间:2018 年 3 月 12 日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贺兰道以北、
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 4 号楼-318-A8
  法定代表人:王韬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主要股东: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2.27 亿元;2025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6.1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36 亿元;资产负债率 69.32%。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元,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和使用计划实际交易金额 88 亿元(以最
终审计数为准);预计发生融资租赁费用 12 亿元,实际交易金
额 8 亿元(含以前年度提取的存量融资租赁本金产生的租赁费用,
以最终审计数为准)。
  公司与三峡租赁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三峡租赁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事项
  三峡租赁向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三峡租赁
向公司提供的各类直接租赁服务、售后回租服务等。
  (二)协议期限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三)服务金额
  在协议期内,三峡租赁每年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新增融资租赁业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每年发生融资租
赁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以前年度提取的存量融资租赁
本金产生的租赁费用)。协议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使
用方式和条件由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
同予以确定。
  (四)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
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签订前预计 2026 年与三峡租赁
关联交易金额
  为保障 2026 年内公司与三峡租赁业务有序开展,预计至《融
资租赁框架协议》签订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三峡租赁发
生的各类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本年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
  关联交易类别           预计金额    累计已发生的   金额(以最终审
              人
                            交易金额    计数为准)
新增融资租赁业务本金    三峡   15.50     2.82     87.59
融资租赁费用        租赁    2.50     0.07     7.97
         小计        18.00     2.89     95.56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三峡能源本次与三峡租赁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主要
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公司资金需求,三峡租赁能够
为公司在设备采购、经营周转等方面提供持续和稳定的资金支持。
随着公司新能源业务不断拓展,为了满足项目开发、建设与运营
的需要,公司与三峡租赁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
础,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
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
议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金额及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预计与三峡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及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事
项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公司资金需求,所形成的
关联交易是必要、合法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
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议通过《关于预计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及签订
<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朱承军、刘姿、李
秀峰、关献忠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该议案。
  (三)本次预计与三峡租赁发生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金额
不超过 18 亿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三峡租赁签订《融
资租赁框架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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