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12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副董事长
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及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长陈德军先生(简历
详见附件)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事项不涉
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二、选举副董事长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文彬先生(简历详
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总经理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王文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
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文彬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王文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57,146股,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王文彬先生在任职总经理期
间的辛勤付出以及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永彦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其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简历
陈德军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7年以来一直任
职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8日至2019年4月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德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38%的股份,并与一致行动人陈小英、上海
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思
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梧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同持有公司 32.47%的股份,其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另一实际控制人陈小英为兄妹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无任何关联关系。陈德军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文彬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早期其在美国硅谷从事计算机领
域的研发工作,2003年至2007年担任美国红帽公司业务与技术推广负责人;2007年至2019年期间
分别担任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淘宝及天猫技术产品负责人、商家事业部负责人、阿里云总裁;
任阿里巴巴集团CEO 新零售特别助理;2019年9月至2021年1月任浙江心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2021年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文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57,146股,通过“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17,15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文彬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韩永彦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至2019年任德
邦物流有限公司轮值CEO 兼高级副总裁;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任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运
输部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2021年7月至今任申通快
递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21年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永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85,714股,通过“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17,332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永彦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