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6-007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致同所委派段慧霞(项目合伙人)和肖东
亮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所《关于变更审计项目合伙人的沟通函》,
由于段慧霞工作变动的原因,致同所委派刘继存接替段慧霞作为签字
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继存(项目合伙人)和肖
东亮。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继存女士,现任致同所合伙人,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从业期间为上
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集团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电力行业
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变更后的项目合伙人刘继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
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