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
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
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
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7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对象”)。
查询,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有17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该17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系其
完全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交易操作;其在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其他公司内部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
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
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核查对象利用
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