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作为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易信息”、“公
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3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公
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739,2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19)0013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
建设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1月30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 19,296.76 16,424.04 6,904.92
注:上述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需要与募投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
下,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对“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预定可使用状态 调整后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日期 日期
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 2025年12月 2027年6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公司经审慎研究,拟调整“卓瓴
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主要拟调减建设投资金额1,946.28万元,
调增项目实施费用金额1,946.28万元。
经调整后,项目总投资额仍为19,296.76万元,其中16,424.04万元通过公司首发
上市募集资金投入,剩余部分将利用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均与调整前保持一致。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投入 调整后投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主要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是建设卓瓴数字孪生一体化平
台围绕数字基建中台、一体化业务平台和可视化平台等基础产品,提供数字建筑、
园区CIM、数字工厂、智慧环保和智慧能源站等解决方案。本次调整的募投项目“卓
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目前正在正常建设实施中,公司秉承合理、有效的使
用原则,结合公司产品和技术的研发进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
所面临的外部技术变革环境及实际产品需求变化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
上审慎控制并合理规划项目的相关投入,导致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较原计划有所延后。
近年来,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数字化技术,能够
通过与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融合,带动各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在数字经济
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的技术发展态势下,跨端开发需求持续增长,但技术生
态尚未成熟,为提升项目价值与市场竞争力,需在技术积累与生态建设上投入更多
时间,因此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时为构建完整的跨端技术生态,需完成
多平台技术适配、多场景业务支撑、完善开发框架、整合开发工具链等多项增量工
作,公司同时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
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的投入产出效果,降本增效,不
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后续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质量,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及市
场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同时,公司
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定期对募
投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
后续实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系结合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
本次调整后,公司将投入更多资金及精力在项目研发上,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更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且公司后续将动态关注募投项目研发过程及实施过程中对云数据中心的资源需求情
况,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仅涉及“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也
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
五、审议程序
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卓易信息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卓易信息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旭 余皓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