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4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盘龙药业”)于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409.79 万元(含利息及尚未支付的合同款,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款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由公司以
自有资金支付,公司将办理资金划转和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70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人民币 32.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1,999,974.60 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软件园
支行账号为 103307746042 的银行账户 139,085,300.00 元;开立在西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向阳支行账号为 382011580000047922 的银行账户 114,000,000.00 元;
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账号为 129907180410960 的银行账
户 44,168,675.18 元;共汇入人民币 297,253,975.18 元(已扣除承销商承销费用
人民币 4,745,999.42 元,不含税费用合计人民币 4,477,357.94 元),减除其他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686,324.43 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94,836,292.23 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F1123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 账户类别 账号 期末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西安软 用于中药配方颗粒
募集资金专户 103307746042 5,409.79
件园支行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用于高壁垒透皮给
西安银行向阳支
募集资金专户 382011580000047922 9,245.23 药系统研发平台建
行
设项目
招商银行西安曲
募集资金专户 129907180410960 注销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江支行(注)
合计 / 14,655.02 /
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 129907180410960 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办理注销手续。
三、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目
建设项目
合计 29,483.63 15,209.01 51.58%
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 100%,系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
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四、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项目完成拟结项的基本情况
“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为 13,923.53 万元,其中拟使用
募集资金投入 13,908.53 万元。投资主要用于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的建筑工程费
用、产品研发费用、购置生产设备及设备安装调试费用等。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计划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项目实际建设投入 8,695.38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金额为准),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前,上述项目待支付合
同款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公司
将上述项目待支付合同款一并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完成后,上述项目待支付合同款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项目建设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已于 2025 年 9 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转固,
能够满足当前已备案品种的生产需求。截至目前,公司在中药配方颗粒业务方面
累计已完成 411 个品种的备案申报并均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公司正分阶段持
续推进品种挂网申报工作。综上,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成,
具备结项的条件。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及节约的原则,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
市场情况,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谨慎决策,优化资金配置与成本控制,
科学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调配资源,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此外,根据相关合同
约定,部分设备质保金、尾款等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计划永久补流募集资金
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款约 1,082.18 万元。预计全部整体投入完成后,募投资金
使用测算占比约为 70.30 %。公司在实施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将继续按约定支付
合同款项,在实施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在满足合同付款条件时,公司将以自有
资金予以支付。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鉴于公司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
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 5,409.79 万元(具体节余金额可能受到项目合同款支付以及最终
结转时产生的利息和手续费影响,实施时将以账户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项
目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和质保金将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公司将办理募集
资金账户销户手续。
(四)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了预期建设目标。公
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
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已建设完成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盘龙药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盘龙药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保荐机构对盘龙药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