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大悦01”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4 00: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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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大悦城                           股票代码:000031.SZ
债券简称:22 大悦 01                      债券代码:148102.SZ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 大悦 01”回售结果
       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3 区龙井二路 3 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第 1 层
                    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5 年 10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为准则》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券受托管理协议》
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大悦城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控股”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公告、
说明文件等,由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2 大
悦 01”,债券代码 148102.SZ)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等相关规定及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
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行权情况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
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
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即视为投资者不回售,同意继续持有“22 大悦 01”。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转售债券。
     (二)发行人票面利率选择权情况
   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存续期的第三年末调
整本期债券第四年度及第五年度的票面利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
发行人选择调整存续期第四年度及第五年度票面利率为 2.25%,即 2025 年 10 月
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投资者回售情况
   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22 大悦 01”债券持有人于回
售登记期(2025 年 9 月 5 日至 2025 年 9 月 9 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2
大悦 01”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 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22 大悦 01”的回售数量为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
   二、本期债券转售条款及受托管理人核查事项
   (一)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 大悦 01”回售结果的公告》,
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二)关于本期债券回售及转售合规性的核查
   经核查,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及转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0〕41 号)
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条款约定及其相关承诺
保持一致。
   经核查,发行人最近两月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22
大悦 01”回售兑付资金的情形。
   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转售时间安排。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将督促发行人在转售期间内按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在转售结束后及时注销未转售的债券,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
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
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3 区龙井二路 3 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第 1 层
   联系人:葛彦彤
   联系电话:0755-23999288
   邮政编码:518048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姜琪、王翔驹、马征
   联系电话:010-60834513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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