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5-063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芜湖富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富春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勤慧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9,784,32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5.04%。富春投资和勤慧投资均为合伙企业,上述股份均为其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培富先生、何璧颖女士、何壁宇女士、俞世奇先生与富春
投资、勤慧投资因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1,695,694
股,持股比例 67.8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的告知函》。因合伙人出于个人资金需求,富春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8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勤慧投资拟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50,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本次
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1,94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年 10 月 21 日-2026 年 1 月 20 日)实施(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减持期间发生
公司回购(注销)股份等股本变动情形,则减持数量上限保持不变。
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况。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芜湖富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10,183,680股
持股比例 5.25%
IPO 前取得:6,528,0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3,655,680股
股东名称 芜湖勤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9,784,320股
持股比例 5.04%
IPO 前取得:6,272,0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3,512,32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例 成原因
何培富 89,051,352 45.88% 关联关系
何壁宇 11,488,022 5.92% 关联关系
何璧颖 11,188,320 5.76% 关联关系
第
芜湖富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10,183,680 5.25% 关联关系
一
(有限合伙)
组
芜湖勤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9,784,320 5.04% 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
合计 131,695,694 67.85%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芜湖富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989,8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5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989,8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21 日~2026 年 1 月 20 日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本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合伙人自身资金需要
股东名称 芜湖勤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950,9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49%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950,9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21 日~2026 年 1 月 20 日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本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合伙人自身资金需要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富春投资、勤慧投资承诺:
企业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交易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执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持股 5%以上股东之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富春投资和勤慧投资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如下:
企业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司股份。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发行价相应调整,下同)。
减持计划,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
时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计划实
施期间,富春投资、勤慧投资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
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 减 持 计 划 实 施 是 否 可 能 导 致 上 市 公 司 控 制 权 发 生 变 更 的 风 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