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5-066
转债代码:118043 转债简称:福立转债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9 月 5 日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即 19.37 元/股),若未来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 5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130%(含 130%),将触发《福立旺精密
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
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赎回,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2
号),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 700.00 万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第五年 2.00%、第六年 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1 号文同意,公司 7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福立转债”,债券代码“118043”。
根据有关规定和《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福立转债”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21.28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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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办理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
份归属登记手续,自 2024 年 2 月 5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21.27 元/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调整“福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 年 6 月 6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福立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因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自 2025 年 3 月 7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15.00 元
/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3 月 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福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3)。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5 年 6 月 3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福立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综上,“福立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 14.90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福立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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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
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9 月 5 日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不低于“福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 19.37 元/股)。
若未来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仍有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继续满足“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条件的,将触发“福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
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
部分未转股的“福立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福立转债”
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福立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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