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0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海南众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收到
持有公司股份 8,799.903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78%)的股东海南众城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城股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众城股份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近日,公司收到众城股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日,众城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800,000
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股份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占总股本
(元/股) (万股)
比例
集中竞 2025 年 9 月 3 日
众城股份 价交易 -2025 年 9 月 12 日
合 计 - - 480 0.37%
注: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众城股份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之后因公司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11.01 元/
股至 11.45 元/股。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799.9039 6.78% 8,319.9039 6.41%
众城 其中:
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众城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中做出减持相关承诺如下:
“(二)在持股锁定期满两年后,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
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
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三)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或信息披
露相关规定所要求的更严格的披露时间)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
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下:(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的其他股东道歉。(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3)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
项而获得收益,本公司将无条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接受相关处罚。”
截至本公告日,众城股份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未出现违反上述承
诺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减持方式、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不存在不一致情形。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众城股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