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5-046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 号),吉林奥来德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聘
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该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万宏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
工作(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导致持续督导期延长的情况)
由广发证券承接,申万宏源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2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
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于近日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聘请东方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并负责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当
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
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
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广发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
工作将由东方证券承接,广发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东方证券委派
孙萍女士、吕晓斌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
表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广发证券及其项目团队所作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孙萍女士:保荐代表人、硕士。曾参与或负责奥来德科创板 IPO、建邦科技
北交所上市以及福达股份、万达电影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工作,双杰电气
配股、中超控股非公开发行等项目,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吕晓斌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曾参与或负责奥来德科创板 IPO、双杰电
气 IPO、大鹏工业北交所上市、建邦科技北交所上市、普利特非公开发行、豫金
刚石非公开发行、长春燃气非公开发行、中超控股非公开发行、腾达建设公开增
发、*ST 兰宝债务重组和股权分置改革、沈阳铸锻重整、科华恒盛收购、双杰电
气并购等项目,以及微水环保、海王化工新三板挂牌等项目以及多个公司的改制、
重组、并购等项目,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