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益智造: 关于领益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2 00: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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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122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领益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领
益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11.87 元/股),预计触发“领益转债”有条件
赎回条款。若后续触发前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等相关规定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452 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债 21,374,181 张 ,每张 面 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募 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 人民 币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2024 年 12 月 6 日起公司 213,741.81 万元可转债在深交所挂
牌交易,债券简称“领益转债”,债券代码“12710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领益转债”转股期间为
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5 年 5 月 22 日至 2030 年 11 月 17
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
税)。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
                            “领益转债”的
转股价格调整如下:调整后转股价格 P1=P0-D=9.15-0.02=9.13 元/股。调整后转
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领益转债”因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领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关于预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具体说明
  自 2025 年 8 月 1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已
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领益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11.87 元
/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后续触发“领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公
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领益转债”,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领益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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