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安全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3244 债券简称:松原转债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松原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5 年 8 月 1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 日,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松原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20.35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26.455 元/股)。若在未
来触发“松原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
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
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敬请广大
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松原转债”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62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
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1,000.00 万元
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方式,向原股东配售及社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 4,1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41,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96.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0,404.00 万元,
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
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93.1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0,210.8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
(天健验〔2024〕331 号)。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41,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8月22日起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松原转债”,债券代码“12324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8 月 7 日)起满六个月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2 月 7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0 年 7
月 31 日)止(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如下: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26 名激励对象
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 14.661 万股。此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由 226,188,700 股增加至 226,331,260 股。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松原转债”的转股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前“松原转债”转股
价格为 28.70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8.6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1)。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将实施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
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的相关条款,“松原转债”的转股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前“松原转债”转
股价格为 28.69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0.3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松原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
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
总金额;i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
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
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5 年 8 月 1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松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0.35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
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
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松原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