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28132 债券简称:交建转债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建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债券代码:128132 债券简称:交建转债
转股价格:10.00 元/股
转股期限:2021 年 3 月 22 日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
自 2025 年 8 月 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已有 10 个交易日不低于“交建转债”当期转
股价格(即 10.00 元/股)的 130%(即 13.00 元/股)。
若在未来触发“交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新疆交通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
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8.50 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
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对认购金额
不足 8.50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929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8.50 亿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交建转债”,
债券代码“128132”。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
日(2020 年 9 月 15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股。
(四)“交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关条款的规定,公司相应将“交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57 元/股调整为 18.5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起生效。
关条款的规定,公司相应将“交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53 元/股调整为 18.4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25 日起生效。
关条款的规定,公司相应将“交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43 元/股调整为 18.3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9 日起生效。
关条款的规定,公司相应将“交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0.31 元/股调整为 10.1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16 日起生效。
关条款的规定,公司相应将“交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0.15 元/股调整为 10.0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5 日起生效。
(五)“交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情况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交建转债”转股
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交建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根据《募
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董事会确定“交建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3.15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 月 11 日起生效。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交建转债”转股价
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交建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根据《募
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董事会确定“交建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0.31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2 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交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面值上浮 10%(不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
三、关于预计满足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具体说明
自 2025 年 8 月 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不低于“交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0.00 元/股)的 130%(即 13.00
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在未来触发“交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
时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
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
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
使上述赎回权限及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如需了解“交建转债”的其他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交通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