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利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7 00: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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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48301.SZ                   债券简称:   23HBIS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利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
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对外披露的
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2022年04月修订)》、《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
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7月10日,发行人发布了《河钢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发行人将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全体股东分配利润。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此次发行人对股东的分红事项系正常利润分配,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
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3HBIS0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
报告。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
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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