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5〕1173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
利柏转债”,债券代码为“111023”。
类别 认购数量(手) 放弃认购数量(手)
原股东 606,638 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140,052 3,310
网下机构投资者 - -
主承销商包销数量(放弃
认购总数量)
发行数量合计 750,000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 7.50 亿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若认购不足 7.50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
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 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 2025 年 7 月 3 日(T 日)结束,根
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利柏转债为
,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0.89%。
二、 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
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5 年 7 月 7 日(T+2 日)结束。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
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
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缴款认购数量 缴款认购金额 放弃认购数量 放弃认购金额
类别
(手) (元) (手) (元)
网上社会公众
投资者
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数量为
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
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 2667 号
联系电话:86-512-89592521
联系人:于佳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联系电话:021-2318711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特此公告。
发行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