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马A: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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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5-041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
月15日和2025年7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
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3元/股的条
件下,按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2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民币1.5亿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067,579股,约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0.4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上述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和2025年7月3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第 1 页 共 3 页
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
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
下:
社区天马总部大厦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0755-36351068
   电子邮箱:yan_zhang25@tianma.cn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
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第 2 页 共 3 页
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封
面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
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
               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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