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5-613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4 元(含税)
,共分配现金红利 6,600,000.00 元;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分配预案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396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4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
六、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
咨询联系人:崔静
咨询电话:0571-86791106
传真电话:0571-86791113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