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5-066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聚合顺鲁化”),属于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特种材料”),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常德聚合顺新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聚合顺”),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
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聚合顺鲁化、特
种材料、常德聚合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6,500 万元、2,200 万
元、3,3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实际为聚合顺鲁化、特种材料、
常德聚合顺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103,935 万元、52,200 万元、25,8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部分被担保公司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和 2025 年 4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
度不超过 26 亿元,其中为聚合顺鲁化、特种材料、常德聚合顺提供的担保分别
不超过 12 亿元、7 亿元、3 亿元,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二)担保到期情况
担保额度(万 债权人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元) (授信银行)
聚 合 顺新材 料股 杭州聚合顺特种材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
份有限公司 料科技有限公司 行
聚 合 顺新材 料股 山东聚合顺鲁化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
份有限公司 材料有限公司 行
(三)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聚合顺鲁化、特种材料、常德聚合顺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提供合计
担保额度(万 债权人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元) (授信银行)
聚 合 顺新材 料股 杭州聚合顺特种材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
份有限公司 料科技有限公司 行
聚 合 顺新材 料股 山东聚合顺鲁化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
份有限公司 材料有限公司 行
聚 合 顺新材 料股 常德聚合顺新材料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行
注:公司本次分别为聚合顺鲁化、特种材料提供的 16,500 万元、2,200 万元担保额度,系
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合同到期后后续签(担保额度分别由 15,000 万元、2,000
万元,调整至 16,500 万元、2,200 万元)所产生。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聚合顺鲁化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司持股 35%。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93,805.51 217,232.60
负债总额 136,694.42 157,368.25
净资产 57,111.09 59,864.35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2,145.30 48,001.07
净利润 13,310.65 2,753.26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特种材料
及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
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64,321.69 143,787.37
负债总额 153,214.35 132,466.09
净资产 11,107.34 11,321.28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8,351.58 78,017.60
净利润 1,444.61 213.95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被担保人:常德聚合顺
通货物道路运输;贸易代理及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
的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环保、节能的投资(限
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
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57,578.97 65,811.45
负债总额 35,577.61 43,678.98
净资产 22,001.36 22,132.47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8,927.38 13,044.51
净利润 1,177.05 131.12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产池质押担保合同》及三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人:聚合顺鲁化
保证人: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担保额度:16,5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情况:无
保证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
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
项之日起三年。
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特种材料
保证人: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担保额度:2,2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情况:无
保证范围:与本文三、(一)的保证范围相同。
保证期间:与本文三、(一)的保证期间相同。
(三)被担保人:常德聚合顺
保证人: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担保额度:3,3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情况:无
保证范围:与本文三、(一)的保证范围相同。
保证期间:与本文三、(一)的保证期间相同。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保障聚合顺鲁化、特种材料、常德聚合顺日常经营需求所进行的
担保,部分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虽超过 70%,但信用状况良好,自主偿
付能力充足,且为公司的控股和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聚合顺鲁化、特种材料、常
德聚合顺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整体风险可控。通过本次担保,
有利于保障子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提升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
略,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
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