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ST 海钦 公告编号:2025-059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以
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晨晨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
会正常、规范运作,拟选举雷安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选举副董事长及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部分董事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
作,根据《公司章程》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拟补选雷安华先
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他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未发生变化。
调整后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选举副董事长及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