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和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0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级全资子公司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和公司”)作为供货
方与采购方北京普华阳光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牡丹江林口 300MW 风力发电项目钢
混塔架采购合同》。合同标的物为 54 套 160m 钢混塔架,合同总价款为 17,712
万元(含税)。
按照上述风力发电项目的并网时间及采购方对钢混塔架的预计需求时间,根
据工程进度要求,昌和公司依据自身生产情况进行了排产,并向采购方提交了生
产、供货计划表及设备加工进度承诺文件。昌和公司将立即着手场区建设、模具
设计生产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计划 2025 年 8 月前完成物资备货并开始组织生
产,2025 年 11 月前完成 30 套生产任务。
本次混塔订单成功签署,充分体现了客户对公司混塔产品技术可靠性、经济
性及定制化能力的认可,强化了公司在风电塔架领域的市场口碑,将有助于公司
市场拓展能力与行业竞争力的提升。公司将继续努力开拓市场,争取混塔业务得
到更好、更快发展,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营收能力和盈利水平,更好地回报广大投
资者。
本次签署的混塔订单预计在 2025 年 10 月至 2026 年 12 月期间进行交付,将
对 2025 年和 2026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将有效支撑公司业绩
目标。
在合同履约期间,采购方可能依据业主的需要对合同工作内容、供货数量、
设备价格、交货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双方将根据情况协商完成合同工作内容的
变更,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该合同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