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和而泰
股票代码:0024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建伟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 6 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
院大厦 D 座 10 楼 1010-1011
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 2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
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而泰”)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和而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刘建伟
和而泰、上市公司 指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变动报告书 指
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 指 A股普通股股票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
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刘建伟
曾用名(如有):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30******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 6 号深圳航天科技创
新研究院大厦 D 座 10 楼 1010-1011
通讯方式:136******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偿还质押融资债务以及个人资
金需求减持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9月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18,426,671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不超过
公司股份9,71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
在和而泰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和比例
信息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见下表:
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性质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40,203,000 15.1558 138,762,100 15.0000
其中:
刘建伟 28,846,750 3.1183 27,405,850 2.9625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1,356,250 12.0375 111,356,250 12.0375
注:①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②
持股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925,080,285 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刘建伟 大宗交易 2025 年 6 月 27 日 20.36 1,440,900 0.1558
合计 1,440,900 0.1558
注:①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
成;②减持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925,080,285 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
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8,2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94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0.897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
进行如实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建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附表
基本情况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
有限公司 地
股票简称 和而泰 股票代码 002402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刘建伟 广东省深圳市******
人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人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人是否为上市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140,203,0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15.1558%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 1,440,900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 0.1558%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数量: 138,762,100 股
比例
持股比例: 15.0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 2025 年 6 月 27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 大宗交易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无
来源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说明: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二、信息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相
继续增持
关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 否 □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说明:在本报告书签署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减持公司股份 8,27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942%,占剔除公司
股票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 0.8978%。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是 □ 否 ?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注:本次减持不需要经过批准。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刘建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