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福立转债 债券代码:118043.SH
股票简称:福立旺 股票代码:688678.SH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立旺”、
“公司”、
“发行人”)对外公告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
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
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目 录
第十一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
第十二节 发行人在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35
第一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 福立旺
外文名称 Freewon China Co.,Ltd
外文缩写 Freewon
法定代表人 许惠钧
注册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 16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 168 号
邮政编码 215343
公司网址 http://www.freewon.com.cn
电子邮箱 ir@freewon.com.cn
二、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经公司2023年8月9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2号),福立旺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700.00万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额为人民币690,048,018.8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844号”的《验资报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9月12日起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立转债”,债券代码“118043”。
三、债券基本信息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700.00万
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8月14
日至2029年8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
最后一期利息)。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
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18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
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
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1.2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
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
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
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
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
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
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
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
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
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
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
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
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
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
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
使部分回售权。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
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本小节“(十)赎回条款”的
相关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
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1日,T-1日)收市后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或“登记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
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
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
知》(上证发〔2022〕91号)的相关要求。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
先配售权。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555,568手,总计555,568,000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79.37%;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141,593手,即141,593,000元,占本次发
行总量的20.23%。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合计为2,839
手,包销金额为2,839,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41%。
(十六)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A股
股票;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
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
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
其他义务。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
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
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
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召开;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
确定性;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
(4)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
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2)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
项议题应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
作出决议外,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债
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时,
不得对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
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3)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
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
认的表决票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不计入投票结果。
(4)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并且其所代表的本次可转债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5)会议设计票人、监票人各一名,负责会议计票和监票。计票人、监票
人由会议主席推荐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与
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计票人、监票人。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时,应当由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
理人)同一名公司授权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律师负责
见证表决过程。
(6)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
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7)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
行重新点票;如果会议主席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
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
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组织重新点票。
(8)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
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 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
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9)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
准的内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可转债募集
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
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放弃投票权或明示不
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具有法律
约束力。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00,000.00 70,000.00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
(十九)评级事项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东方金诚
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
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
(二十)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订《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中。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
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十二)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根据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公司聘任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中信证券作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
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中信证券对公司及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
财务情况、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在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偿债保障措
施的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公司履行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约定的义务,积
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
事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
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
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
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本次可转债无增信措施。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
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发行人本次可转债募集
资金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用途一致。
四、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以及是否出现规
定的重大事项。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需受托管理人出具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
告的情形。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发行人
未出现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五、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福立转债不涉及兑付兑息。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本次可转债还本
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节 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Freewon China Co.,Ltd
中文简称:福立旺
普通股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普通股股票简称:福立旺
普通股股票代码:688678
可转债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可转债债券简称:福立转债
可转债债券代码:118043
法定代表人:许惠钧
董事会秘书:尤洞察
成立日期:2006年5月18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8838423XD
邮政编码:215341
联系电话:0512-82609999
传真号码:0512-82608666
公司网址:www.freewon.com.cn
电子邮箱:ir@freewon.com.cn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新型电子元器件(生产电子变压器和半导体开关器件
等电子电力器件);弹簧弹片及其他精密通用零部件、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
具标准件、精密金属结构件、汽车零部件、三轴以上联动的数控机床、数控系统
及伺服装置(用于生产弹簧、弹片等五金产品的成型机)生产;销售自产产品;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塑料制品制造(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家用
电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经营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精密金属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为3C、
汽车、电动工具等下游应用行业的客户提供精密金属零部件产品。
公司产品按下游应用领域可以分为3C类精密金属零部件、汽车类精密金属
零部件、电动工具类精密金属零部件、其他行业精密金属零部件及金刚线母线,
按生产工艺可以分为精密弹簧、异型簧、卷簧、冲压件、MIM件、车削件、连接
器、天窗驱动管及组装部件。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52.6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38%;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52.4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环节开工率不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强芯科技金刚线母线业务受到光伏行业影响较
大,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
准备导致报告期亏损3,574.77万元;(2)福立旺精密机电(南通)有限公司项目
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完全投产,本报告期亏损1,665.03万元;(3)公司于2023年
增长较大;(4)受光伏行业变化、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强芯科技经营业绩不
及预期,报告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08.9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3C精密金属零部件业务实现收入79,288.15万元,同比增长
从产品角度看,公司可穿戴类精密金属零部件提升较快,特别是耳机金属头
梁、改良型耳机充电仓接口以及无线追踪器金属壳等精密金属零部件,其上半年
出货量表现亮眼,为公司的营收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下半年,公司与大客户
的新耳机项目合作进展顺利,新导入的耳机类精密零部件市场需求良好,目前已
经实现批量出货。
从行业角度看,根据Canalys的数据,2024年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增长7%
至12.2亿部,实现连续两年下滑后的反弹;2024年度全球PC出货量增长3.8%至
TWS耳机出货量同比增长13%至3.32亿台,恢复了两位数增长。由于2024年度消
费电子需求回暖,公司实现了营收和利润的稳步增长。
受益于DeepSeek等生成式AI技术向终端渗透,语音交互正从“被动响应”向
“主动智能”升级。根据Canalys的数据,2025年全球个人智能音频设备出货量将
同比增长8%至5.33亿台,叠加交互需求提升带来硬件层面升级,声学硬件产业链
迎来量价齐升的机遇。公司在终端精密零部件深耕多年,将有望与AI产业同步成
长。
在面对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复苏回暖的情况下,公司的3C精密金属零部件业
务收入较上年增长了40.26%,公司凭借在消费电子精密金属零部件领域的深厚积
累,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不断优化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质和服
务水平,从而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精密金属零部件业务实现收入22,327.27万元、同比增长
报告期内,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中国2024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
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持快速增长,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
高9.3个百分点,迎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公司专注于汽车类精密零部件的研发与制造,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天窗、遮
阳帘、挡风网、内饰及侧窗、尾门系统、充电口盖、动力系统以及动力电池包等
多个关键领域。在项目开发方面,我们拥有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在遮阳帘卷轴、
钢丝绳组件等关键零件的开发上,报告期内已实现大批量交付,且品质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拓展了多个此类零件的新项目,实现了产品线的多元化。
不仅承接了空调、座椅门锁、多媒体、安全气囊、电机、尾翼、减振器、控制器、
传感器等领域的精密零部件及总成结构件的开发,还持续在动力混动系统应用等
领域开展合作。通过不断拓展多元化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产品和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金刚线母线业务实现收入4,063.20万元,同比下降60.64%。
目前光伏行业处于产能加速出清阶段,产业链各环节开工率不足,公司金刚线母
线业务受到行业影响较大。
当前光伏行业面临市场不景气的大环境下,公司正采取两项关键策略以应对
挑战并寻求突破,一方面公司致力于产业链的垂直整合,持续对高强度母线进行
深入研究与开发。在此过程中,我们成功实现了黄铜丝的自主生产,并进一步拓
展至其上游原材料——盘条的生产。公司正在研发的合金盘条其抗拉强度可以达
到5500pa至6000pa,更为重要的是,合金盘条在成本上具有显著优势。这一创新
举措不仅优化了公司的产品组合,还增强了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为公司
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另一方面,公司生产的钨丝母线已经开始批量出货,通过提供多样化的产品
选择,公司可以在市场上占据更有利的位置。钨丝具有更好的机械性能,可以在
相同线径的情况下提供更高的强度,从而可以拉制出更细的线径,公司通过先进
的冷拉工艺技术,能够生产出直径更细、强度更高的钨丝,满足高精度应用的需
求,同时确保了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传统钨丝在切割工艺中常遇到的技术难
题,如破断力低,表面质量粗糙等问题,在冷拉工艺中得到了有效解决。这一创
新技术确保了钨丝在切割过程中的完整性,提升了产品的整体质量。冷拉工艺能
够保持钨丝表面的光洁度和一致性,减少了表面缺陷,使得钨丝母线在后续的应
用中表现出更佳的性能。通过冷拉工艺流程优化,大幅缩短了生产周期,提高了
生产效率,同时降低了生产成本,为企业带来了更高的经济效益。预计六月份钨
丝母线产能爬坡至每月500万公里。
除了传统的碳钢和钨丝材料之外,公司正与国内钢铁厂商及日本钢铁企业携
手,共同探索其他新型材料在金刚线母线制造中的应用潜能。虽然这些新材料目
前尚未普及至大规模应用阶段,但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与突破,我们有理由相信,
它们将为金刚线母线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带来新的增长点,并在未来实现更卓越
的切割性能与更佳的成本效益。
与此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不断挖掘新材料的应用潜
力,并前瞻性地布局相关技术研发,以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握主动权,抢占
行业发展的制高点。对企业而言,新材料的应用领域不仅代表着一种可能实现跨
越式发展的机遇,同时也伴随着技术研发的高难度、市场接受度的未知等挑战。
在应对这些风险的同时,我司将秉持创新精神,稳步推进新材料的研发与应用,
力求在变革中把握机遇,实现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电动工具精密金属零部件业务实现收入19,437.83万元,同比
增长68.71%,毛利率为13.90%,同比减少了4.01个百分点。
根据研究机构EVTank数据显示,全球电动工具出货量经历了2022年和2023
年连续两年下滑,2024年以来,新产品不断推出,下游渠道继续补库存,同时降
息周期带动北美房地产市场回暖,电动工具整体市场大幅回升,实现同比正向增
长,全年出货量同比增长24.8%达到5.7亿台,带动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增至
公司凭借着行业领先的技术工艺、研发能力、优秀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以
及产品的高性价比等优势,已经进入大型电动工具跨国公司合格供应商体系,例
如 MAKITA、Stanley Black&Decker、BOSCH、东成等电动工具头部制造商,且
与这些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电动工具市场开
拓力度,依托工艺的不断优化、生产制造智能化、自动化的更新升级、不断降本
增效,为客户提供超高性价比零部件。依托于公司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成本领先优
势,与头部电动工具生产企业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客户中拥有较为稳定
的市场份额。报告期内,立项定点新项目84个,服务电动工具客户累计27家,其
中世界500强客户5家。
(二)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本年比上年增减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
总资产 357,407.05 333,427.87 7.19
总负债 196,537.58 171,628.89 14.51
所有者权益 160,869.47 161,798.98 -0.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4,950.01 154,848.51 0.07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2024年末总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7.19%,变动幅度不大;2024年末总负
债较上年同期增加14.51%,主要系公司出于日常经营需要银行借款有所增加所致。
单位:万元
本年比上年增减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
营业收入 128,518.14 99,163.28 29.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52.60 8,849.30 -38.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增长较为稳定,主要原因是公司凭借在消费电子精密金属零部件领域的深厚积累,
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不断优化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水
平,从而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与大客户的新耳机项目合作进展顺
利,新导入的耳机类精密零部件市场需求良好;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汽车零部件
和电动工具零部件市场,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和客户群体,为公司的收入增长注入
了新动力。
较上年同期减少47.51%。主要原因为:(1)2024年光伏行业处于产能加速出清
阶段,产业链各环节开工率不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强芯科技金刚线母线业务受到
光伏行业影响较大,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
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导致报告期亏损3,574.77万元;
(2)福立旺精密机电(南通)
有限公司项目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完全投产,本报告期亏损1,665.03万元;(3)
公司于2023年8月发行可转债,报告期内根据实际利率计提财务费用3,000.92万元
导致财务费用增长较大;(4)受光伏行业变化、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强芯科
技经营业绩不及预期,报告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08.97万元。
单位:万元
本年比上年增减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98.48 16,462.12 -67.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94.49 -72,127.38 -72.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40.43 89,341.10 -95.70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7.21%,主要因
为2024年公司为应对业务规模的扩大,增加了存货采购以及薪酬支出;公司2024
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上年同期现金流量净流出减少72.14%,主
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随着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理财逐步收回,理财规模有所下
降;公司2024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5.70%,主要系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
况
一、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2号),福立旺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700.00万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额为人民币690,048,018.8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844号”的《验资报告》。
二、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通州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昆山张浦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支行
合计 - 3,911.81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致,现金管理余额为 28,500.00 万元。
三、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及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00,000.00 70,000.00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
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145.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253.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金额与承
承诺投资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
项目 变更(如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4)=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1) (2) 额的差额
有) (2)/(1) 期 化
(3) = (2)-
(1)
南通精密
金属零部 2026 年 6
否 69,004.80 69,004.80 69,004.80 36,145.04 38,253.47 -30,751.33 55.4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件智能制 月
造项目
合计 - 69,004.80 69,004.80 69,004.80 36,145.04 38,253.47 -30,751.33 55.44 - - - -
南通精密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包括:
年上半年以来,消费电子行业整体复苏明显,市场需求稳步提升,公司产品下游需求有所好转。在前述周
期性波动中,公司基于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及谨慎性的原则,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细分领域的实际需求和具体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精密金属零部件产品进行更为充分的研判,因此客观导致资金投入速度有所放缓。
正在进行逐步装修,部分设备需待装修完工后再进行购置、安排发货及安装调试。此外,公司与部分工程
设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分阶段付款,部分款项尚未达到付款节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余额为 28,5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同意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南通精密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第五节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福立转债不涉及兑付兑息。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
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六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福立转债不涉及兑付兑息。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
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指标(合并口径)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54.99 51.47
流动比率(倍) 1.51 2.06
速动比率(倍) 1.12 1.76
截至2024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分别同比去年分别下降26.59%和
进度的推进,公司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非流动资产的金额和占比有所增加,
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有所下降,从而使得流动资产规模有所下降,另
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出于运营周转的需求,公司借款有所增加,导
致流动负债规模有所增加。
第七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福立转债无增信措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按
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
障措施。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有人会议。
第九节 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东方金诚
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
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出具了《福立旺精密机电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福立转债”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编号:东
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3】0852号),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
评级展望维持“稳定”,“福立转债”评级结果为“AA-”。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出具了《福立旺精密机电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福立转债”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编号:东
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4】0051号),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
评级展望维持“稳定”,“福立转债”评级结果为“AA-”。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出具了《福立旺精密机电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福立转债”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编号:东
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5】0022号),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
评级展望维持“稳定”,“福立转债”评级结果为“AA-”。
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的
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第十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第十一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
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第十二节 发行人在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
务的执行情况
况。
第十三节 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根据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第3.4条规定:“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在三个工作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甲方经营方针、经营范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
变化;
(2)甲方主体评级或甲方发行的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
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或者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
(4)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或预计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
情况,以及发行人发行的公司债券违约;
(5)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
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出售或转让资产,资产
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
失;
(8)甲方分配股利,甲方及其主要子公司作出减资、合并、分立、分拆、
解散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9)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
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发生重
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11)甲方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甲方及其主要子公司、甲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调查或者甲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甲方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嫌重大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
调查的,或上述相关人员违法失信、无法履行职责、发生变更或涉及重大变动;
(13)甲方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甲方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甲方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以及甲方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发生变动的;
(16)甲方及其主要子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在
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导致其业务、
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发行
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50%以上;购买、
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发行人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17)本次可转债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债券停牌的,
以及债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债券停牌后复牌的;
(18)甲方及其主要子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19)甲方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经营与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甲方遭
遇自然灾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影响如期偿还本次可转债本息的或其他偿
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20)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甲方为本次可转债聘请的债券
受托管理人、保荐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
(21)发生《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22)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
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
正转股价格;
(23)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24)本次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
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25)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26)甲方董事会提出本次可转债换股价格调整方案;
(2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8)发生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可转债本息安全向
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其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可能产生的影
响。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
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1)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福立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
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
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2024年5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74,260,040股,扣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000,0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72,260,040股,拟派
发现金红利总额51,678,012元(含税),转增68,904,01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
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以实
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
本=(172,260,040×0.3)÷174,260,040≈0.2966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
本=(172,260,040×0.4)÷174,260,040≈0.3954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2966)÷(1+0.395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7)。
除上述事项外,2024年度发行人未发生《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列示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转股价格调整
“福立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21.28元/股,2024年度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福立转债”因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转股价格由21.28元/股调整至21.2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2024年2月5日起生效。
“福立转债”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由21.27元/股调整
至15.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6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