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
数已发生相应变化,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结合注册资本变更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修正如下:
序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本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本 总 数 为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