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泰坦科技”)已提前将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 15,000 万元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
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的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1 号),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7,624,89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1.61 元/股,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3,512,562.56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
民币 18,328,561.1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5,184,001.46 元,上述资金已
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出
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4-00031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也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和 2022 年 9 月 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
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
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 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号
合计 102,334.59 102,334.59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的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
金运用情况良好。截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已提前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
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
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的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
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的 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
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
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总金额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部分闲置的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
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该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
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泰坦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