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苏吴”或“公司”)2023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自 2023 年 7 月 25 日起承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对*ST 苏吴尚未使用完毕的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ST 苏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地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金额为 49,614.33 万元,募
投项目剩余金额为 2,640.94 万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投
项目投入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 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 已累计投资 募集资金账
项目
变更 额 总额 金额 户余额
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
是 15,610.00 3,493.63 4,515.88 0.00
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
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
否 4,600.00 4,600.00 4,649.68 0.00
整改建项目
原料药二期项目 是 2,867.45 2,691.33 198.94
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 是 3,679.68 812.23 874.70 0.00
医药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6,900.00 6,900.00 6,981.05 0.00
医药研发中心项目 否 10,600.00 10,600.00 11,100.62 0.00
补充医药业务营运资金 否 10,000.00 8,848.05 8,890.70 0.00
抗肿瘤 1 类新药 YS001 的研发项目 是 3,500.00 2,721.82 843.21
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
是 1,534.00 962.29 656.37
性评价项目
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 是 1,480.37 624.26 942.4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602.00 5,602.00 0.00
合计 - 51,389.68 50,237.73 49,614.33 2,640.94
注 1:募投项目“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变更为“原料药二期项目”。(具体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及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注 2:募投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变更为“抗肿瘤 1 类
新药 YS001 的研发、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具体见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2019 年 9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及 2021 年 5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投项目“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
制项目”中的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 2 个子研发项目终止,
保留“利奈唑胺氯化钠注射液的仿制”继续研发。(具体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募投项目“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中利奈唑胺氯化钠注射液的仿
制于 2023 年 9 月批准注册,本品为委托生产。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接受了药品
上市许可持有人 GMP 符合性检查,2024 年 5 月发布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结果,
检查结论为符合要求,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于 2024 年 7 月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 942.41 万元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募投项目“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拟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考虑,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和披露程序,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邹立远 姜棋耀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