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7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介绍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银行等
金融机构于近日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等提
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 被担 担保额度 担保
授信单位 担保期间 合同签订
号 保方 (万元) 方式
《保证合同》(合同编
连带 主债务合同项下
国家开发银行 号:
安徽省分行 3410202501100003506 号
保证 之日起三年
借款合同的保证合同)
合肥国轩高 中国邮政储蓄 《国内贸易融资担保保
连带 主债务合同项下
科动力能源 银行股份有限 证合同》(合同编号:
有限公司 公司合肥市分 PSBC-34-2025-合肥-
保证 满之日起三年
行 063)
中国银行股份 连带 主合同项下每笔 《最高额保证合同》
蜀山支行 保证 满之日起三年 保字 25G028 号)
自保证合同生效
《保证合同》(合同编
桐城国轩新 中国建设银行 连带 之日起至主合同
号:
HTC340686100YBDB20
司 桐城支行 保证 限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
滁州国轩新 中国银行股份 连带 主合同项下每笔 《最高额保证合同》
限公司 分行 保证 之日起三年 中银贷保字 020 号)
自保证合同生效
柳州国轩新 桂林银行股份 连带 《最高额保证合同》
之日起至被担保
的主债务履行期
限公司 分行 保证 051005202514402-01)
届满之日后三年
止
《最高额保证合同》
兴业银行股份 连带 自单笔融资项下
柳州国轩电 (合同编号:兴银桂
池有限公司 G00155303 最保 2025 第
分行 保证 满之日起三年
自每一笔具体授
中国光大银行 连带 信业务合同或协 《最高额保证合同》
唐山国轩电
池有限公司
唐山分行 保证 履行债务期限届 保字 20250063 号)
满之日起三年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江苏 自保证合同生效
省分行、中国 之日起至融资文
银行股份有限 连带
南京国轩电 件项下任何及/或 《保证合同》(合同编
池有限公司 全部债务履行期 号:NJGX2025002)
支行、兴业银 保证
限届满之日起三
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六合支 年
行
徽商银行股份 连带 自单笔授信业务 《最高额保证合同》
分行 保证 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字第 1313 号)
南京国轩新 自单笔债务履行
能源有限公 期限届满之日起
交通银行股份 连带 计至全部主债务 《保证合同》(合同编
司
省分行 保证 期的债务履行期 C250425GR3206918)
限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
自保证合同生效
《保证合同》(合同编
江苏国轩新 厦门国际银行 连带 之日起至主债务
号:
限公司 上海分行 保证 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止
(二)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2025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均在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6 年 5 月 9 日
注册资本: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启岁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 59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
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
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城市及道路照
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储能产品、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股权
投资;梯次动力蓄电池回收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转让;梯次动力蓄电池及电池厂
废料无害化回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与综合利用;电池、镍、钴、铜及相
关制品、配件、五金销售(不含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梯次动力蓄电池梯次利
用产品的研发、生产、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合肥国轩 100%股权。
合肥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6,048,245.58 6,295,951.97
总负债 4,413,981.65 4,661,731.89
净资产 1,634,263.93 1,634,220.09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776,967.54 840,735.12
净利润 4,257.69 1,224.88
合肥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资本:216,111.4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平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池路 1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销售;太阳
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
电动工具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桐城国轩 92.5448%股权,工银金融资产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桐城国轩 7.4552%股权。
桐城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852,126.68 908,441.11
总负债 577,247.08 629,299.61
净资产 274,879.60 279,141.51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434,752.50 83,719.21
净利润 21,994.65 4,261.91
公司本次按照 100%比例对桐城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工银金融资产投资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桐城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立日期:2023 年 4 月 4 日
注册资本:111,111.1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方清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六安路 599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
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滁州国轩 90%股权,合肥信智通资产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滁州国轩 10%股权。
滁州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252,117.10 322,849.44
总负债 137,276.01 201,839.63
净资产 114,841.09 121,009.81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4,186.37 25,518.75
净利润 -1,307.86 -1,020.72
公司本次按照 100%比例对滁州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合肥信智通资产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滁州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立时间:2025 年 1 月 9 日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蔡娅囡
注册地址:柳州市秀水三路 6 号-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
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
试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蓄电池租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
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
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充
电控制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
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
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柳州新能源 100%股权。
柳州新能源于 2025 年 1 月成立,暂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 15,166.16
总负债 —— 52.00
净资产 —— 15,114.16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8.84
柳州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立时间:2020 年 6 月 30 日
注册资本:64,806.569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蔡娅囡
注册地址:柳州市秀水三路 6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
零配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
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蓄电池租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
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
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
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
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
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
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柳州国轩 51.0017%股权,广西柳州市东城投
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城集团”)持有其 15.4305%的股权,广西广投
(以下简称“锂电基金”)持有其 33.5677%
东城锂电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的股权。合肥国轩与锂电基金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系一致行动人。
柳州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930,932.80 955,962.35
总负债 729,160.47 750,564.30
净资产 201,772.33 205,398.05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633,681.79 186,286.53
净利润 2,095.76 3,625.72
依据《广西广投东城锂电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相关约
定,锂电基金不得从事担保业务。本次对外担保中,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51.00%
对柳州国轩融资授信提供担保,东城集团和锂电基金对应部分采用信用授信方式,
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柳州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立时间:2016 年 8 月 12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葛道斌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前新庄村南侧 12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
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
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电
气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
市政设施管理;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机动车充电销售;输配
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
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公司间接持有唐山国轩 100%股权。
唐山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689,503.09 810,028.37
总负债 456,010.07 562,214.93
净资产 233,493.02 247,813.43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454,800.21 123,345.15
净利润 28,155.30 14,320.42
唐山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立时间:2015 年 04 月 01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金保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时代大道 5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源和储能系统的研
发、应用及销售;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
租赁;新能源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南京国轩 100%股权。
南京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529,532.81 530,713.44
总负债 224,551.86 225,182.12
净资产 304,980.95 305,531.32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64,537.93 35,573.03
净利润 5,595.23 550.37
南京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立日期:2018 年 2 月 5 日
注册资本:132,036.108325 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金保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须湖路 15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电池、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
与销售;锂电应急电源、储能电池、电动工具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
新能源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国轩持有南京新能源 90.8842%股权,中金中鑫(安徽)
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南京新能源 9.1158%股权。
南京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522,171.31 506,340.61
总负债 315,411.20 297,516.59
净资产 206,760.11 208,824.02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84,669.36 95,849.98
净利润 10,131.15 2,063.91
公司本次按照 100%比例对南京新能源开展业务提供担保。中金中鑫(安徽)
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南京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立时间:2021 年 6 月 25 日
注册资本: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巍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须湖路 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
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汽
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江苏国轩 100%股权。
江苏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815,122.54 815,157.37
总负债 583,046.68 578,320.78
净资产 232,075.85 236,836.59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689,439.08 170,406.96
净利润 14,115.69 4,760.74
江苏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
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借款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编号为 3410202501100003506 的借款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
债权的费用等;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 PSBC-34-2025-合肥-014 的《国内信
用证开证总协议》及编号为开立申请-2025060901 的《国内信用证开立申请书》。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国内信用证业务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复利、
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
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以及因债务人违
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 2025 年司投协字 25SX026 号的
《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6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之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
债务人:桐城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 HTZ340686100LDZJ2025N00B 的《人
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止。
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
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
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债务人:滁州国轩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内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
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
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债权人: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债务人:柳州国轩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在债权确定期间,债权人向债务人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包括
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贷款展期、保理、外汇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
兑汇票保贴、信用证开证、押汇、保函、国际/国内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金融
衍生类产品协议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担保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
率损失、主债权产生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号)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债务人: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在约定的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
及其项下所有使用授信额度的合同,以及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
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5,098.13 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
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
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
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本合同
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
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受信人: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编号为光唐综授字 20250092 号《综合授信
协议》以及授信人与受信人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就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所签订
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
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联合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代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
合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借款人: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牵头行、联合牵头行、代理行、各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的《银团贷
款合同》(包括此后不时对其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
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
利而发生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债务人: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约定期间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保理
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
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
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以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
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主合同项
下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形成或发生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债权人的任何其
他债权也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债务人: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约定期间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自该笔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保
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债权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江苏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 0905202506068021 的《综合授信额
度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止。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赔偿金
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度合计为
人民币 7,918,432.58 万元,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4,970,542.22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66.26%。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
际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57,888.00 万元,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43,827.00 万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
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担
保事项,亦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