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 太和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参
股公司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云发展”或“目标公
司”)6,060,606 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其股份总额的 5.5556%,转让给
广州凯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得资产”),转让价款合计
为人民币 20,424,242.22 元(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凯云发展的股份
? 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相关规定进行,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出具确认意见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交易事项最终是否能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
易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与凯得资产签订了《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凯云发展 6,060,606
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其股份总额的 5.5556%转让给凯得资产,股份转让价格为
本次股份转让主要基于公司目前的发展规划,有利于整合和优化公司资产结
构,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同时能够增加运营资金,改善公司现金流
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出
售参股公司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总经理审议通过了出售参
股公司的相关事项。
本次股份转让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按照股转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相关规定进行,经股
转公司出具确认意见后到中国结算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 交易对方的情况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9,725,363,272.97 9,845,485,177.08
负债总额 8,621,117,960.58 7,490,437,859.3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04,245,312.39 2,355,047,317.71
项目 2024 年 2025 年 1-4 月
营业收入 117,793,628.98 99,843,464.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12,104,169.57 -80,052,208.88
的净利润
备注 该数据已经审计 该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手方并非失信被执行人。除本次股份转让外,公
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概况
产持股比例为 17.5470%。
(二)经营范围: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专业设计服务;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建筑物清洁服务;外卖递送服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酒类经营;理发服务。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67,497,679.67 471,404,785.16
负债总额 168,367,923.21 153,754,565.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9,129,756.46 317,650,219.73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营业收入 413,279,090.86 409,203,030.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该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该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备注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以目标公司专项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股份对应的股
东权益价值为参考,经双方协商确定。因考虑到公司近期业务发展、正常经营、
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对现金流的需求,以及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的具体方式
和支付安排(全部以存量自有/自筹现金支付),公司综合实际情况审慎考量,
同意在资产评估值的基础上给予交易对方一定的议价空间,确定每股股份转让价
格为 3.37 元/股,股份转让数量为 6,060,606 股,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
币 20,424,242.22 元。前述交易定价系交易双方在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
情况并多轮商谈后予以确定,本次交易公平合理,有助于公司回笼资金及专注主
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转让方(甲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广州凯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一)标的股份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目标公司的 6,060,606 股股份转让给乙方,本次转让完成
后,甲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之股份。
(二)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以目标公司专项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
股份对应的股东权益价值为参考,经双方协商确定,每股股份转让价格为 3.37
元 / 股 , 股 份 转 让 数 量 为 6,060,606 股 , 本 次 股 份 转 让 价 款 合 计 为 人 民 币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且甲方收到股转公司出具的确认意见之日起 15 日内向
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 70%,即首期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14,296,969.55 元;
在甲方向中国结算办理过户登记且收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 15 日内,乙方将
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6,127,272.67 元全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在支
付本合同项下剩余价款前,甲方应当向乙方开具并提供与本合同全部转让价款等
额且合格的发票,甲方未按期开具或拒绝开具或所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约定的,乙
方有权延期付款,不构成违约。
(三)税费、费用承担
因办理股份转让协议项下股份转让所发生的评估、税金、费用由甲、乙双方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四)履约和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诚实遵守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陈述、保证或承诺均应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
约方在 15 日内及时纠正违约行为,并要求违约方及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此外,
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如甲方拒绝或迟延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履行办理转让标的股份的任一义
务的,则甲方应当按照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 0.5‰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
如迟延支付股份转让款,则乙方应当按照迟延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0.5‰每日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且标的股份
解除限售后生效。
本协议项下转让方式为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如转让方式发生变化,双方应另
行协商并重新签署转让协议。
根据上文披露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款按照双
方履约情况由交易对方分期支付,整体风险可控,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
告之“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的具体内容。
六、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本次出售资产,
是公司结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整合和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
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同时能够增加运营资金,为公司经营提供资金支持。本次股
份转让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最终以公司披露的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