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 关于作废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30 16:30:5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5-015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
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
                应部分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贺强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
托投票权。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员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露《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71)。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以 29.6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4.70 万股限制性股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
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的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
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关于作废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 12 个月内明确,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经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应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前授
予激励对象。由于公司在上述期间内未有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安
排,预留权益失效,因此作废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共 333,000 股。
  (二)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股票
的情况
  本次归属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
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合计作废 538,800 股。具体考核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
                           根据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定比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或
                           显示: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
净利润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
                           入为 61,760.26 万元,扣除股份支付
进行考核。
                           费用后合并净利润为 1,189.81 万元,
目标值(Am):54%;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1.29%,
触发值(An):46%。
                           利润为 6,824.03 万元,未达到公司层
目标值(Am):53%;               授尚未归属的不得归属。
触发值(An):36%。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业绩补偿、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身也不会影
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作废因考核原因不得归属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及预留
部分股份合计 871,800 股。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公司本次作废处理未授予的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以及因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而作废处理对应的已授予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二)开普云已就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尚需
按照相关规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相
关限制性股票作废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开普云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