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5年4月7日下午2:00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
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梧桐南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时,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请公司董事
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3.33%
的股份。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身份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划》和《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且有明确议题;提案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
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
他事项无变化。增加临时议案后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审议通过,召集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7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7 日 9:1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
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
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
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权总数。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 4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大事项,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
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3月31日下午四点之前
送达公司或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orientlandscape@163.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
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
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
人投 0 票。本次会议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间的任意时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投票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注:
一,选多项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思进行表
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