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25-018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属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
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
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失效;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