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 关于博汇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10 22:08:3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23156    债券简称:博汇转债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暂停转股情况概述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金碧华、夏亚萍通知,其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
宜,具体方案以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本次交易事项需有关部门进行事前审
批。
  上述事项的具体方案尚在筹划中,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具有不确定性。为保
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839,证券简称:博汇股份)及可转换
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56,债券简称:博汇转债)自 2025 年 1 月 27 日(星
期一)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转股。具体参见公司于
制权变更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博汇转债暂停转股的
公告》 (公 告编 号: 2025-008)及 2025 年 2 月 6 日 刊登 于 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0)、
             《关于博汇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1)。
二、进展情况介绍
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原鑫曦望合
伙”)已签署《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
                                 (以
下简称“《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等,就原鑫曦望合伙取得公司控制权事宜
达成框架协议。根据《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本次控制权变更具体方案如下:
   (一)协议转让股份
   文魁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 32,070,538 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06%,
股份过户登记时应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且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协
议转让给原鑫曦望合伙。
   (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原鑫曦望合伙拟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以增加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实现其对公司的控制权。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原鑫曦望合
伙预计最高将增加持有公司 73,644,312 股股份,结合《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
约定的转让股份合计将持有公司 105,714,850 股股份(约占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
   (三)表决权放弃与不谋求控制权承诺
   表决权放弃:文魁集团、夏亚萍与原鑫曦望合伙签署《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放弃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放弃协议》”),约
定文魁集团、夏亚萍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在《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约定的本次发
行完成后合计剩余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召集权等全部非
财产性权利(统称“表决权”),亦不得委托第三方行使前述权利。《表决权放
弃协议》约定的放弃期限为自《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约定的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起,至原鑫曦望合伙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高于文魁集团、金碧华、
夏亚萍合计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 5%之日止。
   文魁集团、金碧华和夏亚萍各自出具关于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函。
   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文魁集团及夏亚萍放弃表决
权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原鑫曦望合伙,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锡市惠山区国有
资产管理办公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三、恢复转股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300839,证券简称:博汇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56,
债券简称:博汇转债)自 2025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并恢复转股。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1、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尚需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免于发出要约事项
尚需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3、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事项
通过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或许可(如需);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经营者集中
尚需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批通过(如需);5、协议转让股
份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6、上市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
   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博汇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