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股份: 振华股份关于“振华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13 18:14:5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振华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价格:11.64 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30 年 7 月 11 日
?   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0 号)核准,湖北
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公开发行 40.621
万手(406.21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40,621.00
万元,发行期限 6 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99 号文同意,
公司发行的 40,621.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债券代码“113687”。根据有关规定和《湖北振华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振华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振华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发行规模:40,621.00 万元。
    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债券期限:2024 年 7 月 12 日至 2030 年 7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转股期起止日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7 月 18 日,T+4 日)起满 6 个
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1 月 20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0
年 7 月 11 日)止。
   当前转股价格:11.64 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
单。
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30 年 7 月 11 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
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
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
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振华转债”采用每年付息 1 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
即 2024 年 7 月 18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
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1.64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最新的转股价格为 11.64 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派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i=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i=(Po+Ax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i=(Po+Axk)+(1+n+k);
  派送现金股利:Pi=Po-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 (P0-D+Axk) + (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o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
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
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
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的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振华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14-6406329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振华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