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996      证券简称:普联软件        公告编号:2024-041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6)。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了首次回购。本次回购数量220,000股,占当前总股本的0.1086%,最高成交价为
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
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普联软件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