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邦科技: 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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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收到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南昌中
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预重整期间 3 个月,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一、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本院于2022年10月24日作出(2022)赣01破申49号决定书,决定对正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科技)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及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正邦科技预重整临时管理人。2023
年1月11日,正邦科技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正邦科技系上市公司,资产较多、情
况复杂,且预重整期间涉及春节假期,临时管理人尚需对正邦科技资产开展详细
调查及梳理等原因,向本院提交延长正邦科技预重整期限的申请。本院认为,正
邦科技临时管理人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参照《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
业破产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延长正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至2023年4月22日。
  在公司预重整期限延长期间,预重整管理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南昌中
院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公司也将积极配合完成临时管理人及法院的相关工作,
稳步推进公司预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
  二、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已启动预重整,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
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
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2 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
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
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
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
等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赣01破申49号】。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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